各有关学院:
为推动全民发明创造,促进发明专利的产出,加快专利技术转化实施,提升我区产业核心竞争力,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,今年11月中下旬举办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(以下简称展览交易会)。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各高校参加此次展览交易会,现将我校参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为推动全民发明创造,促进发明专利的产出,加快专利技术转化实施,提升我区产业核心竞争力,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,今年11月中下旬举办第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(以下简称展览交易会)。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各高校参加此次展览交易会,现将我校参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活动主题
推动全民发明创造,促进产业优化升级
推动全民发明创造,促进产业优化升级
二、活动内容
(一)专利成就宣传。
(二)发明创造成果展。展示近年涌现出的专利技术及产品为主。
(三)发明创造产品现场销售。
(四)发明创造成果推介会。召开成果推介会,向区内外有需求的企业重点推介一批参展项目。
(五)专利转让对接洽谈会。在组织专利权人参展的同时,组织企业和投资商到展览交易会上开展发明创造成果洽谈等活动,促进专利技术的转让与实施。
(六)项目签约。通过展示推介对接洽谈,组织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集中签约。
三、 活动时间及地点
时间:2012年11月中下旬,会期4天
地点:南宁国际会展中心2号展厅
四、参展范围
(一)食品、汽车、石化、电力、有色金属、冶金、机械、建材、造纸与木材加工、电子信息、医药制造、纺织服装与皮革、生物、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14个千亿元产业发明创造成果。
(二)新材料、新能源、节能与环保、海洋、生物医药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新能源汽车、生物农业、先进装备制造、养生长寿健康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成果。
(三)市场前景好、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专利技术和产品。
(四)引进区外的专利技术产品。
(五)传统手工业、旅游、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发明创造成果。
五、参展要求
(一)项目要求。
1.近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。
2.已申请专利的项目。
3.其生产销售需要国家许可的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。
4.没有知识产权纠纷。
5. 传统手工业、旅游、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。
(二)展览方式。
高校发明创造成果展区(15×16=240平米)全部采用整体特装形式,突出实物展示和互动效果。
1.展板展示。以图文并茂的形式,对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。
2.展品展示。以实物、样品、模型,同时配以图文及声像资料,直观、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。
3.产品销售。直接销售适合展位现场销售的产品。
4.产品体验。以安全、健康、快乐的方式吸引观众进行产品体验。
六、经费
展区设计、布展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政府定额补助和自治区教育厅解决,参展成果实物制作、参展人员的交通和食宿经费由各高校自理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各有关学院要根据通知要求,着重在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精选发明创造成果参,为强化展示效果,请尽可能配实物参展。请于9月17日前将拟参展项目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,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到srmoffi@gxnu.edu.cn。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各高校相关材料汇总筛选。
(二)参展项目的负责人要根据项目的展览方式,充分做好各种材料的准备,如实物、样品、模型的制备、销售产品的准备等。参展实物需于展览交易会前三周交到科技处成果科,由科技处统一送达布展地点。
(三)要做好发明创造成果推介会和专利转让对接洽谈会的准备工作。如有发明创造成果需要推介或者对接洽谈的、现场项目签约的,请做好材料准备,并于10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。
未尽事宜,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,电话:5846430。
(一)专利成就宣传。
(二)发明创造成果展。展示近年涌现出的专利技术及产品为主。
(三)发明创造产品现场销售。
(四)发明创造成果推介会。召开成果推介会,向区内外有需求的企业重点推介一批参展项目。
(五)专利转让对接洽谈会。在组织专利权人参展的同时,组织企业和投资商到展览交易会上开展发明创造成果洽谈等活动,促进专利技术的转让与实施。
(六)项目签约。通过展示推介对接洽谈,组织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集中签约。
三、 活动时间及地点
时间:2012年11月中下旬,会期4天
地点:南宁国际会展中心2号展厅
四、参展范围
(一)食品、汽车、石化、电力、有色金属、冶金、机械、建材、造纸与木材加工、电子信息、医药制造、纺织服装与皮革、生物、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14个千亿元产业发明创造成果。
(二)新材料、新能源、节能与环保、海洋、生物医药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新能源汽车、生物农业、先进装备制造、养生长寿健康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成果。
(三)市场前景好、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专利技术和产品。
(四)引进区外的专利技术产品。
(五)传统手工业、旅游、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发明创造成果。
五、参展要求
(一)项目要求。
1.近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。
2.已申请专利的项目。
3.其生产销售需要国家许可的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。
4.没有知识产权纠纷。
5. 传统手工业、旅游、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。
(二)展览方式。
高校发明创造成果展区(15×16=240平米)全部采用整体特装形式,突出实物展示和互动效果。
1.展板展示。以图文并茂的形式,对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。
2.展品展示。以实物、样品、模型,同时配以图文及声像资料,直观、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。
3.产品销售。直接销售适合展位现场销售的产品。
4.产品体验。以安全、健康、快乐的方式吸引观众进行产品体验。
六、经费
展区设计、布展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政府定额补助和自治区教育厅解决,参展成果实物制作、参展人员的交通和食宿经费由各高校自理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各有关学院要根据通知要求,着重在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精选发明创造成果参,为强化展示效果,请尽可能配实物参展。请于9月17日前将拟参展项目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,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到srmoffi@gxnu.edu.cn。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各高校相关材料汇总筛选。
(二)参展项目的负责人要根据项目的展览方式,充分做好各种材料的准备,如实物、样品、模型的制备、销售产品的准备等。参展实物需于展览交易会前三周交到科技处成果科,由科技处统一送达布展地点。
(三)要做好发明创造成果推介会和专利转让对接洽谈会的准备工作。如有发明创造成果需要推介或者对接洽谈的、现场项目签约的,请做好材料准备,并于10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。
未尽事宜,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,电话:5846430。